6.2 验收


6.2.1 灭火系统竣工后应进行竣工验收, 验收不合格不得投人使用 。
6.2.2 灭火系统验收时, 施工单位应提供下列资料:
    1 验收申请报告、 设计图纸、 设计变更通知单、 竣工图;
    2 地下及隐蔽工程验收记录, 灭火系统试压、 调试和联动试验记录;
    3 灭火系统所采用消防产品的产品合格证和使用说明书。
6.2.3 灭火系统验收时, 应对灭火系统的自动、 手动和机械式应急启动功能进行检测。检测内容如下:
    1 对自动和手动功能, 应检测灭火系统的电磁阀和控制阀;
    检验方法: 观察检查。
    2 对机械式应急启动功能, 应检测灭火系统的控制阀。
    检验方法: 观察检查。
6.2.4 灭火系统验收时, 如需进行冷喷试验, 应按本规程 6.1.3条的规定执行。
 


条文说明
 
6.2 验收

6.2.1 本条对灭火系统工程的竣工验收、 组织形式及要求作了明确规定。必须强调, 竣工验收由建设单位主持, 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参加, 以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和监督作用。
6.2.2 本条规定竣工验收时应提供的文件, 也是灭火系统投人使用后的技术指导文件。
6.2.3 灭火系统验收时, 应对灭火系统进行自动功能、 手动功能和机械式应急功能进行检测。检测方法如下:
    ( 1 ) 自动功能检测: 由专业人员拆卸启动源( 或氮气动力源) 上的电磁阀, 把电磁阀安放在安全的地方;输人模拟火灾信号, 火灾报警控制器联动( 输出DC 24 V, 1.5 A) 打开控制阀, 此时, 检测人员应听到电磁阀的吸铁声和看到撞针的冲击; 延时后火灾报警控制器联动( 输 出DC 24 V,1.5A)打开控制阀, 此时, 检测人员能看到控制阀的仪表朝开的方向转动, 直到阀门全开才停止。
    ( 2 ) 手动功能检测: 由专业人员拆卸启动源( 或氮气动力源) 上的电磁阀, 把电磁阀安放在安全的地方; 输人模拟火灾信号, 专业人员按动火灾报警控制器上的手动按钮, 火灾报警控制器联动( 输出DC 24 V, 1.5 A) 打开电磁阀, 此时, 检测人员应听到电磁闷的吸铁声和看 到撞针 的冲击; 延 时后火灾报警控制器联动 ( 输 出DC 24 V , 1.5 A ) 打开控制阀, 此时, 检测人员能看到控制阀的仪表朝开的方向转动, 直到阀门全开才停止。
    ( 3 ) 机械式应急功能检测 : 由专业人员使用专用扳手打开控制阀。由于启动源( 或氮气动力源) 上的机械式应急启动装置已经在出厂时进行了检测 , 所 以不需要在现场检测 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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